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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5年1月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高校毕业人员、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需提交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成绩单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合格成绩。
③非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应提交2014年底前取得的福建省自考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证明,以及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含)之前的,限今年上半年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
(9) 后学历人员还须提供后学历的相关证明:①若已经相关部门更改学历的,提供学历更改表原件及复印件;②未进行学历更改的人员,请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期在本人到现场确认时间内)。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白底彩照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申请人近期内的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证书的原件由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以上材料顺序提交(其中照片用回形针夹在申请表上面)。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申请人认真研读相关政策、文件,有关文件及政策可登陆“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2.网络审核确认通过的人员于2017年5月4、5日(第一次),7月13、14日(第二次),10月26、27日(第三次,暂定)任本人身份证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领取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
3.联系人: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 陈耀洪
4.咨询电话:3887123
原标题:上杭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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