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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7〕13号)以及《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人〔2017〕3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7年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专)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工作单位或人事关系在我县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此类对象按《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在我局受理和现场确认,由市教育局认定)。

2.户籍、工作单位或人事关系在我县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我县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

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在按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报名时间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2017年我县开展三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其中上半年安排二次,下半年安排一次。网络报名时间为每个时间段工作日的7:00-24:00。

第一次:2017年4月1日-4月21日;

第二次:2017年6月13日-7月1日;

第三次:2017年9月18日-10月13日(暂定)。

3、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系统分为“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如图所示。

(2)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如图所示。

(3)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龙岩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各县(市、区)教育局。

(4)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

(5)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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