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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笔试科目、内容参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公告。职业中专教师职位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即为笔试卷面成绩(满分150分,下同),其他职位的笔试卷面成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

2.面试

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面试办法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统一由上杭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内容以及面试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各职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程序

1.笔试:

(1)报考人员先参加相应职位所要求的笔试。

(2)各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须达到相应的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合格线设定:①幼儿园教师各职位,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师各职位,中学教师各职位以及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卷面分数满分的50%;②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卷面分数满分的40%。

(3)参加省统一组织笔试的,个人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的笔试卷面成绩。面试对象及方案、成绩公告、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拟聘对象确认等有关事项均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达到相应的笔试合格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与各项加分之和,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相应招聘职位(学科、专业、性别,下同)的面试人选,相关职位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达到相应的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确定。

(2)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由上杭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所需的资料,具体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由上杭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上述办法顺延递补人选。

3.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职位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和要求由上杭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各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相关职位(学科、专业、性别)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有相同成绩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成绩高分者为先;如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由上杭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2.上杭县教育局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3.考核对象须按上杭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尽快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并提交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以及县(市、区)级卫健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具备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条件要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核对象,须最迟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上杭县教育局提交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因个人原因档案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和招聘资格;如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以及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其他惩戒等不符合上述“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的,按考核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

六、聘用程序

(一)上杭县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各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以及上杭县教育局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上杭县教育局确定为相关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招聘人选。

(二)招聘人选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或调配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三)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财政核拨事业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招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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