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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加分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8日~3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并缴费(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时所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597-3887123(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如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裁定。

(三)注意事项

1.上杭县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公立(私立)幼儿园(班)编外聘用、临聘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网络报名前需携带《上杭县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年限证明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2.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小学教师职位、农村中学教师职位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的人员通过“新任教师招聘模块”报名、缴费,在对应学科职位报考。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人员需在“报考职位备注”栏注明报考具体职位,如“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一”;②报考小学教师语文或数学职位人员需在“报考职位备注”栏注明报考具体职位,如“报考小学语文教师职位一”。报考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人员通过“委托考试模块”报名、缴费,在委托考试模块中报考“教育综合教师”岗位,并在“报考职位备注”栏注明“报考医学基础专业教师职位”。

(四)加分申报

1.加分项目。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或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和2019年行将期满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笔试成绩加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报名开始至2019年4月12日由本人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登录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xzzxrsj/“下载中心”的“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遴选工作人员相关表格(考生用)”栏下载),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按百分制折算后的分数)。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本次报考小学语文、英语教师专门岗位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形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100分计,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二)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

(1)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须参加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和“幼儿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2)小学教师、农村中学教师职位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应聘人员须参加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和“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3)职业中专医学基础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只需参加“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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