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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聘用办法

1.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办法: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南人综〔2012〕23号)精神,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考生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收集考察对象原工作单位提供的考察对象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4.确定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岗位要求,按以下办法确定聘用岗位:

(1)城区学校岗位聘用:符合城区学校招聘条件的,按应聘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城区学校。

(2)农村学校岗位聘用:符合城区学校招聘条件未聘用的人员与符合农村学校招聘条件人员一同参与选择农村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农村学校。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则按报考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城区与农村)。

6.所有拟聘用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于7月31日前向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 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

6月底,发布中小学(特教)、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7月上旬,补充招聘网上报名;7-8月,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6988772。

点击查看>>>2019福建南平延平区招聘新任教师154人岗位表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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