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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
4月14日全省统一笔试。
(二)开考条件
1.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2.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地点
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可于5月13日前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划定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共同研究划定,并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布。
五、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 方式: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我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布。
2. 面试前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学位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于面试资格审核后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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