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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长汀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不包括专门岗位)的,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将《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其中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提交长汀县教育局审核,并填写加分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按省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余职位进入体检环节前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职报名人员(不含已在编教师)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故放弃(须提交书面放弃保证)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长汀县第一中学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为100分,设置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省统一笔试地点及有关时间安排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全省统一笔试时间:
2019年4月14日。
2.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福建省教育考试院5月13日前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六、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一)体检考核对象确定办法
1.招聘职位的考试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招聘职位的考试方式只笔试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专项公开招聘岗位,经面试合格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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