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五、签订就业协议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并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招聘学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本次招聘活动结束后,已签约对象解除就业协议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1.体检。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网站发布公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考察程序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组织人社部门。

3.聘用。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招聘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委编办、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入编、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9年7月31日前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纪委驻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85345。

4.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南安市第二次赴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19年5月31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xreduv了解最新考试资讯,加QQ群245394720定期发免费辅导资料。教师编制考试内容广泛,考生往往无从下手,抓不住重点。推荐报名教师编制考试笔试网校高清直播课程(点击购买,随报随学,不限时间次数。 免费试听)进行系统学习。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