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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9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9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
此外,2019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6. 2019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委托考试)方式进行,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根据闽教师〔2018〕96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9年3月18日至24日,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报考者资格初审。经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还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3月25日至3月29日上班时间向洛江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公布(网址:http://www.qzlj.gov.cn/)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的“公告通知栏”上发布。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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