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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人:叶老师。

8.联系电话:0591-22861107。

9.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10.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11.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办法

1.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本次面试为结合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

2.根据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人选。

3.考核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及进入面试人选成绩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www.fjtcm.edu.cn),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监督电话: 0591—22861127(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

原标题:2016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方案(一)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