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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合格(70分为合格线)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拟招聘总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考岗位数),按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的顺序依次1:1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并列的按以下条件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①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级别②获得综合性表彰称号(优秀教师、教育工 作者)的级别③全日制学历层次④2010年以来参与课题(已结题)的级别、本人是否为主要负责人。
体检对象应在体检前提交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按要求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方式以查阅个人档案为主,包括了解个人表现、计生、综治等情况,考核合格 者方能聘用。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 学校岗位。成绩并列的按以下条件依次确定选岗先后顺序:①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级别②获得综合性表彰称号(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级别③全日制学历层 次④2010年以来参与课题(已结题)的级别、本人是否为主要负责人。
拟聘用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能提供人事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鲤城区新聘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实行服务期制度管理,即应在所选岗学校任教服务满6年以上。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0595—22376306(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95-22376551(鲤城区教育局监察室)
原标题:2015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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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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