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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泉州丰泽区公立学校教师招聘8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 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要求,结合我区公立学校师资情况,经研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 组织2015年度丰泽区公立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5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3月15日后出生);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5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具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报考幼儿园的专业必须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的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但报考职校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需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校的电子商务教师岗位除外,但应于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7.报考小学语文的需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它学科的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面向2011-2015届(即2011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且未被公立学校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福建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 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 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5年3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此外,2015年3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4.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先提供相关资格办理证明,并最迟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 相关证书。非应届毕业生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笔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5日。报名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有关说明。

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丰泽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 料等具体事宜将在丰泽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fzjyxx.com)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 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的相关举证材料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加分人员名单将在丰泽教育网(http://www.fzjyxx.com)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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