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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报考招考计划相应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核定招考计划数1:1.5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对象的确定:
1.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核定招考计划数1:1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 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中成绩比例:《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占1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30%,面试成绩为60%);
3.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人员放弃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
4.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 [2008]58号)及《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5.如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延期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与所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考的其他事项
1.招考工作中涉及人员比例计算的,均采取“四舍五入,取整”的方式;涉及分数计算的,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
2.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3.农业户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将户口转为非农。
4.相关招考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ykhrss.gov.cn);
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
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ykedu.net)。
5.报名至正式录用分配前请保持电话号码不变。
6.咨询电话:0579-87101242;87101355。监督电话:87101526。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原标题:永康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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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永康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科目(代码)及时间.doc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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