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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3届毕业生)。
报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宁德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标准。
3.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核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5. 2023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6.境内学历:应聘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7.符合计划表中各岗位所设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8.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已落实就业岗位的省内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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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不缴费,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应在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提交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招聘学校对应聘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复核,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务必在简历栏注明岗位代码、报考学校及具体岗位,否则初审不予通过),最终复核结果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笔试有关事项
应聘者需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
(一) 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4月30日 2.笔试地点:蕉城区,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具体见附件2),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应聘者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告时间(约考前一周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公布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公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9月1日前期满的人员)及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应聘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原始笔试总分加分政策。要求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需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逾期视作放弃加分资格。
四、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内容及成绩: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等,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弃权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现场确认审核:拟入闱面试的应聘者本人持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所报学校进行现场确认(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的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学校所出具的证明)。现场确认时,出现与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入闱面试名单、现场确认时间及面试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在宁德市教育官网(http://jyj.ningde.gov.cn/)公布。
4.其他说明: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按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学校每个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少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2.被聘用人员符合《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的,可申报相关补助待遇。
3.咨询电话
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0593-2915658
宁德一中,谢老师18650559213
宁德市高级中学,魏老师13905939202
宁德市民族中学,陈老师13774781256
福安师范附属小学,林老师13599809622
笔试事宜咨询电话:0593-2915691
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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