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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检: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或《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 件3,用于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前三行应自行填写完整,并贴上与网上报名同底1寸相片。按规定时间自行(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以便医院核对)到 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有怀孕者应提前告知(因个别项目不能参加体检,体检结论无法合格),建议放弃体检,待下次教师资格认定批次再申报。

①体检时间:6月10-24日,请适当靠前体检。

②体检医院:华安县医院二楼体检科。

2)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近期小二寸照片应自行贴好或彩色打印可不必另贴照片),须本人签名,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后整齐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集体户人员的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 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验证期至2016年7月20日),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 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含相关体检报告单,用回形针夹在一起)原件(见附件2)。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8.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 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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