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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
联系电话:0596-7853921
(9)平和县教育局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96-5556212
(10)华安县教育局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96-7012710
(11)长泰县教育局
地址: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96-8338210
(12)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6-6787316
(13)常山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常山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大楼,常山开发区教育局人事股424室
联系电话:0596-8626785
(14)漳州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道海关大厦 教育卫生局505室
联系电话:0596-6895375
(15)2016年漳州辖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含该校户籍在漳州辖区的非师范类毕业生),确认点设在申请人所在高校,具体地点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或教务处另行通知。
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96-2521027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596-2528663
3.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近期小二寸照片应自行贴好或彩色打印可不必另贴照片),须本人签名,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后整齐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集体户人员的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 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见附件1)。人事关系在漳州辖区的申请人其鉴定应由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并在表中第9栏说明属国 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在岗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单位聘用人员)。户籍在漳州辖区的申请人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如实填写并加 盖公章;2016年漳州辖区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鉴定。表中“有无犯罪记录”栏,户籍在漳州辖区的申请人,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到 所在地公安部门查询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户籍不在漳州辖区的,由申请人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2016年漳州辖区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由 学校保卫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验证期至2016年7月20日),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 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含相关体检报告单)原件(见附件2)。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8.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 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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