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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丰泽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师资情况,决定组织2016年丰泽区编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6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3月10日后出生);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6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具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报考幼儿园的专业必须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职校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需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小学语文的需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它学科的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至今尚未被公立学校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福建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参加过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达合格线及以上(折算成百分制为60分),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
3.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 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 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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