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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确保市直中小学校正常教学对师资的需要,根据闽教师〔2020〕1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实际情况,莆田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0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学校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师范类 教师资格 普通话
1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语文教师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士或以上学位 中国语言文学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甲等及以上
2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数学教师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士或以上学位 数学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3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英语教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士或以上学位 外国语言文学类相关英语专业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4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物理教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士或以上学位 物理学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5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地理教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士或以上学位 地理科学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6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音乐教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士或以上学位 表演艺术类、音乐教育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7 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 语文教师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士或以上学位 中国语言文学类、小学教育、初等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甲等及以上
8 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 体育与健康教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士或以上学位 体育学类 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
9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教师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士或以上学位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 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10 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语文教师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士或以上学位 中国语言文学类、小学教育 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甲等及以上
11 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数学教师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学士或以上学位 数学、小学教育、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备注:1.专业设定依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
2.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3.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企业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莆田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22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莆田市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为1人的,若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若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市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我局官方网站,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文件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4、5、6)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
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市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外,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查的严肃性。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告通知,下同)。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批面试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采取以下面试方式进行。

 

(1)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地理、中学音乐、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特殊教育等学科采取课堂片断教学方式进行。

 

(2)小学体育学科采取课堂片断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1)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地理、中学音乐、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特殊教育等学科根据规定教材内容先进行教案稿制作(60分钟),再进行课堂片断教学(10分钟)。教案稿与课堂片断教学分别占面试分值的20%与80%。

 

(2)小学体育学科:根据规定教材内容先进行教案稿制作(60分钟),进行片段教学(10分钟),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10分钟,包括专业技能示范和特长项目展示两项内容)。课堂片段教学(含教案稿)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别占面试分值的40%与60%。
专业技能示范(时间为5分钟,占面试分值的60%):测试当天由评委就队列队形口令、田径、球类、技巧四大类中编制考题,考生根据试题要求做示范展示;

 

6.使用教材:

 

中学语文:语文必修一 (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袁行霈,2007年3月第2版);

 

中学数学:数学必修一(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刘绍学,2007年1月第2版);

 

中学英语:英语必修一(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刘道义,2007年1月第2版);

 

中学物理:物理必修一(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主编:廖伯琴,2011年7月第4版);

 

中学地理:地理必修一(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樊杰、韦志榕,主编:袁孝亭,2008年2月第3版);

 

中学音乐:《音乐鉴赏必修》(人民音乐出版社,主编:于润洋、吴斌,2009年7月北京第1版);

 

小学语文:四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温儒敏,小学主编:陈先云(执行) 曹文轩 崔峦 李吉林,2019年6月第1版);

 

小学数学:四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卢江 杨刚,2014年3月第1版);

 

特殊教育学科:《实用语文》第九册,辅读学校使用。(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5月第一版);

 

小学体育:教师用书-体育3~4年级(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耿培新, 2014年3月第1版)。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8.评委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全市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办法:考察由莆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1)。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putian.gov.cn)上公布,敬请关注。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新任工作人员聘用考察表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

 

3.《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4.《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5.《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莆田市教育局

 

                                   2020年3月9日

 

附件1

 

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新任工作人员
聘  用  考  察  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  
第一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现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  
应聘单位及岗位  
卫健
部门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
部门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档案
审查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卫健部门意见由县区或以上卫健部门签署,公安部门意见由户籍所在公安部门签署,档案审查意见由莆田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查签署 。
附件2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
为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并试行本专业指导目录。凡招考职(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同一职(岗)位应设置多个相关专业,鼓励按“类”设置专业条件;超出本目录以外的专业条件,可按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行政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并在招考职(岗)位表中列入。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的审核;目录中或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可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若报考者与招考单位、招考主管部门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报考者应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供招考单位或招考主管部门审核参考。报考者报考公务员时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还可通过报名网站中的“申诉通道”申请复核。
本目录将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由省级组织、人社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一、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
1.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
2.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化,中文应用,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学),文学,文学语言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医文化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现代秘书,司法文秘(秘书)、医学文秘等专业秘书,涉外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安全秘书、学科教学(语文),语文教育,经济秘书,中国学,戏剧影视文学,台湾文化研究,编辑学
3.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4.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菲律宾语,梵语巴利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蒙古语,僧加罗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莱语,越南语,豪萨语,斯瓦希里语,阿尔巴尼亚语,保加利亚语,波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捷克-斯洛伐克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世界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荷兰语,芬兰语,乌克兰语,韩国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挪威语,丹麦语,冰岛语,翻译,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印度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硕士,应用英语,实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商务英语,外贸英语,旅游英语,商务日语,旅游日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阿拉伯语,应用意大利语,应用越南语,应用泰国语,应用缅甸语,应用柬埔寨语,应用老挝语,(含外国语系、院、校开设的相应语种相关专业),学科教学(英语),英语教育,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语(翻译)
5.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出版(研究),国际新闻,体育新闻,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与信息网络,大众传播,媒体与文化分析,媒体创意,数字出版,摄影,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学与大众传播,信息传播与策划,传媒策划与管理,新媒体,影视广告,主持与播音(艺术),广播电视技术,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音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电视制片管理,数字传媒艺术,影视灯光艺术,电视摄像,作曲技术,剪辑,录音技术与艺术
6. 艺术设计类: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摄影,艺术学,艺术学理论,公共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硕士专业(美术、艺术设计),设计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学科教学(美术),产品造型设计,照明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中国画,艺术与科技,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与装潢,电脑艺术设计,电脑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装潢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书画鉴定,陶瓷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广告,木材加工技术(藤竹加工工艺方向),舞台艺术设计,商务形象传播,钟表设计,首饰设计,皮具设计,鞋类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室内设计技术,工业造型设计,主持与播音(艺术),影视学,广播影视编导
7. 表演艺术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学科教学(音乐、影视),音乐与舞蹈学、音乐科技与艺术,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影视文艺学,广播电视(影视)编导,广播电视艺术学,广播电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与影视学,戏剧戏曲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导演,编导,摄影,录音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硕士专业(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戏剧与影视学,音响工程,主持与播音(艺术),影视学,影视表演,钢琴伴奏,钢琴调律,乐器维护服务,乐器维修技术(艺术),服装表演,模特与礼仪,杂技表演,表演艺术,戏曲,戏曲表演
8.  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博物馆学,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亚太区域研究,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历史文献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文化人类学,海洋史学,学科教学(历史),文物保护技术,历史地理学,民族学,文物鉴定(赏)与修复
二、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9.  经济贸易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学),海洋经济学,统计学,应用经济学,经济统计与分析,理论经济学,环境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经济信息管理学,经济信息管理,劳动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网络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国民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法律经济学,国防经济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经济管理,体育经济;国际贸易学,服务贸易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商务经纪与代理,经济与行政管理,外贸,投资经济,对外经济贸易,金融贸易
10. 财政金融类:财政学,税收学,财政,税务,金融,金融学,经济与金融,金融数学,保险,保险学,金融工程,金融与管理,资产评估,投资学,信用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金融,经济与国际金融,财政与税收,金融硕士,理财学,金融与证券,农村合作金融,金融保险,保险实务,医疗保险实务,机动车保险实务,证券投资与管理,投资与理财,证券与期货,资产评估与管理,产权交易与实务
11.统计学类:统计学(含各类专业统计调查),统计,应用数理统计,应用统计(学),经济统计学,数学类相关专业(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计划统计、经营计划统计,经济统计与分析,经济管理统计,调查与分析
12.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保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项目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理论,系统理论科学,系统理论工程,工程硕士,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业工程,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工程管理硕士,总图设计与工业运输,产品质量工程
13.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资产评估,劳动关系,市场营销教育,食品经济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商品学,特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国际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商务策划管理,商务管理,项目管理,招商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家具与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营销与策划,医药营销,广告经营与管理,商务信息学,物流,国际商务管理专业,市场营销学,市场策划,销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管理,商务策划,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工程硕士,采购(供应)管理,国际物流,现代物流管理,物流信息,物流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物流
14.电商物流类: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商务信息学,物流,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工程硕士,采购(供应)管理,国际物流,现代物流管理,物流信息,物流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物流
15.旅游餐饮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旅游管理硕士,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旅游方向),涉外旅游,导游,导游服务,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历史文化旅游,旅游服务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
16. 会计与审计类:会计硕士,会计(学),审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国际会计,会计(财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等专业会计,企业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统计实务,电脑与财会,税务会计,建设投资与审计,工程财务管理,建筑财务会计,营销与会计,经济管理(含会计电算化),企业会计与税务,涉外会计,工商管理(会计学)
17.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公共政策学,文化产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航运管理,劳动关系,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学),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关系(学),(高等)教育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海关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体育产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民政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规划与管理,电子政务,社会救助,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济与行政管理,国际公共关系,市政管理,质量经营与认证,行政管理学,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行政管理与电子政务,文化事业管理,社会工作管理(公共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交通管理,海事管理,应急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18.卫生管理类: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学文秘,医院管理,公共卫生硕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或医药卫生系、院、校所设公共管理相关专业)
19.农业经济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林业经济管理,农业推广硕士(经济管理方向),农业经济管理,乡镇管理,农业经营管理教育,农村经济管理,农业多功能性产业,农村与区域发展,农村行政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林业经济信息管理,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农业技术与管理,林业信息工程与管理,都市林业资源与林政管理,农村行政与经济管理
20.图书档案学类:图书馆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情报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档案管理,图书情报硕士
三、法学大类
21.法学类: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诉讼法,法律,国际法,刑事司法,律师,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学,经济刑法学,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公安法制,法学理论,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法律硕士,法律实务(含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查事务),金融与法律,经济法与经济实务,涉外经济与法律,民商经济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商务法律,法律事务,比较法学,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WTO法律制度,比较刑法学,司法制度,法律逻辑,马克思主义法学
22.监所管理类:监狱学,犯罪学,狱政管理,刑事执行,劳教管理,罪犯管教,罪犯教育,矫正教育学,罪犯心理矫治,涉毒人员矫治,司法管理,民事执行,行政执行,监狱管理,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应用法制心理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毒品犯罪矫治,监所管理,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
23.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政史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
24.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工作硕士,家政学,人类学,女性学,人口学,民俗学,社区管理与服务,青少年工作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关系,人民武装,涉外事务管理,妇女工作与管理,体育场馆管理,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心理咨询,科技成果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戒毒康复,司法社会工作,社会管理与学习
25.民族宗教类: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26.政治学类:政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文化交流,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国际关系,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政史教育,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民族政治学
27.公安学类:公安学,治安学,治安管理,侦查(学),侦查管理,侦察学,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科技防卫,安全防范工程,安全防范技术,公安保卫,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经济侦查,公安管理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警察管理,涉外警务,警务管理,警务硕士,边防公安,边防管理,边防机要,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边境管理,边防船艇指挥,警卫(学),政治保卫,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与公安工作,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警察(务)指挥与战术,边防通信指挥,边防指挥,禁毒(学),警犬技术,犯罪社会学,犯罪学,警察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公安情报学,公安信息技术,公安文秘,公安法制,特警
注1:福建省警察学院2007年(含2007年)之前招收的法律专业属公安学类
注2:“理学、工学、医学大类”中的“31.公安技术类”也可报考公安学类
四、教育学大类
28.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人文教育,科学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学,言语听觉科学,华文教育,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法学,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高等学校教师硕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硕士,教育经济与管理,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小学体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政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儿童康复,人群康复,综合文科教育,综合理科教育,计算机教育,教育管理,书法教育,舞蹈教育,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茶文化,实验管理与教学,听力语言康复技术,音乐康复技术,学科教学含各学科方向,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应用心理硕士,师范类各专业,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29.体育学类: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休闲体育,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小学体育教育,武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科学,体育生物科学,竞技体育,体育保健,体育(服务与)管理
30.职业技术教育类:农艺教育,园艺教育,特用作物教育,林木生产教育,特用动物教育,畜禽生产教育,水产养殖教育,应用生物教育,农业机械教育,农业建筑与环境控制教育,农产品储运与加工教育,农业经营管理教育,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机电技术教育,电气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制浆造纸工艺教育,印刷工艺教育,橡塑制品成型工艺教育,食品工艺教育,纺织工艺教育,染整工艺教育,化工工艺教育,化工分析与检测技术教育,建筑材料工程教育,建筑工程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财务会计教育,文秘教育,市场营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学)
五、理学、工学、医学大类
31.公安技术类:公安视听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刑事侦察,刑事科学,刑事技术,技术侦查,安全防范工程,火灾勘查,交通管理(工程),核生化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消防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指挥,消防管理,防火管理,森林消防,(边防)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医学,预审,痕迹检验,文件鉴定,法化学,参谋业务,船艇动力管理,船艇技术
32.数学类: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学科教学(数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计算物理与数值分析
33.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声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无线电物理,学科教学(物理),物理电子学,能源与材料物理,计算物理与数值分析
34.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化学分析技术,学科教学(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化学,材料物流与化学,环境化学,电化学,催化化学,物构化学,农药学,放射化学,化学信息,化学基地班,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35.生物科学类: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态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信息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科教学(生物),生物教育,病原生物学,生物工程
36.天文学类:天文学,天体物理,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
37.地质学类:地质学,地球化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古生物学及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
38.地理科学类:地理学,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学科教学(地理),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城市与区域规划,自然资源学
39.地球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空间科学与技术,固体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信息技术与地球物理,应用地球物理,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40.大气科学类: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技术,大气探测技术,应用气象技术,防雷技术
41.海洋科学类: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管理,军事海洋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海岸带综合管理,海洋物理(学)
42.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含临床心理学方向,犯罪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等),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人格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临床心理学
43.系统科学类:系统理论,系统科学与工程,系统分析与集成
44.地矿类: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煤及煤层气工程,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矿物资源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海洋油气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选矿工程(技术),国土资源调查,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油气地质与勘查技术,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铀矿地质与勘查技术,非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宝玉石鉴定与营销,矿山资源开发与管理,珠宝鉴定与营销,矿山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水文与工程地质,钻探技术,地球物理勘查技术,地球物理测井技术,地球化学勘查技术,地质灾害与防治技术,环境地质工程技术 ,工程地震与工程勘察,地质信息技术,岩土工程技术,煤矿开采技术,金属矿开采技术,非金属矿开采技术,固体矿床露天开采技术,沙矿床开采技术,矿井建设,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矿井运输与提升,冶金工艺与设备,矿山安全技术与监察,矿物加工技术,选煤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煤质分析技术,选矿机电技术,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藏分析技术,油田化学应用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石油工程技术,瓦斯综合利用技术
45.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稀土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功能材料,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能源与材料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冶金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复合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磨料磨具制造,首饰设计与工艺
46.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微机电系统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制造工程,体育装备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机电一体化工程(技术),设备工程与管理,数控技术,数控加工技术,电机与电器,玩具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精密机械技术,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焊接质量检测技术,光电制造技术,激光加工技术,飞行器制造工艺,钢结构建造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假肢与矫形器设计与制造,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内燃机制造与维修,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服装机械及其自动化,武器制造技术,机械制造生产管理,特种加工技术,电线电缆制造技术,锁具设计与工艺,乐器修造技术,乐器制造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工业网络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包装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医疗电子工程,设备安装技术,医用治疗设备应用技术,导弹维修,冶金设备应用与维护,电气设备应用与维护(船舶与港口),物流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整形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摩托车制造与维修,汽车营销与维修,农业机械应用技术,汽车服务与维修,电气技术,数控机床维修,现代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运用工程,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船舶方向)
47.仪器仪表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仪器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仪器仪表工程),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48.能源动力类: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动力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热能与动力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能源与资源工程,工程热物理,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建议归入核工程类),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农村能源与环境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工业热工控制技术,反应堆与加速器,节能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小型水电站及电力网,供用电技术,电网监控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电力系统及自动化,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农村电气化技术,电厂化学,输变电工程技术,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动力工程
49.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医学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水声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封装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真空电子技术,微电子学,微电子制造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信息物理工程,科技防卫,光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集成电路工程,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有线电视工程技术,影视艺术技术
50.通信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电磁场与无线技术,信息工程,电信工程及管理,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通信工程,信息科学技术,计算机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通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程控交换技术,通信网络与设备,通信系统运行管理,卫星数字技术,通信线路,光纤通信,邮政通信,通讯工程设计与管理,电信商务,无线电技术,信息技术应用,移动应用开发,移动设备应用开发,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数据通信与因特网
51.电气自动化类:智能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自动控制,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电气技术教育,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气信息工程,电力工程与管理,控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电气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系统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工程硕士(集成电路),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数字媒体技术,电器与电脑,智能电子技术,嵌入式系统工程,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嵌入式技术与应用,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电子工艺与管理,电子电路设计与工艺,电子产品质量检测,无损检测技术,电子声像技术,液晶显示与光电技术,电子表面组装技术,飞行器电子装配技术,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智能产品开发,电光源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及产品营销,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工程,医学信息工程,假肢矫形工程,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有线电视工程技术,影视艺术技术,广播电视工程,音响工程
5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
53. 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教育,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及)应用(技术),计算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与应用,计算机技术应用;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应用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可视化程序设计,Web应用程序设计,计算机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技术,计算机数据库管理,数据库开发,数据库管理,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软件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软件技术工程,软件测试,软件测试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开发,可视化编程,WEB软件技术应用,WEB应用程序设计,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WEB应用开发,WEB应用开发技术,WEB应用与开发,软件工程—WEB应用程序设计,计算机可视化程序设计,计算机软件工程,WEB软件技术应用开发,软件高职,WEB软件开发与应用
54. 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教育,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及)应用(技术),计算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与应用,计算机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网络技术,网络工程,传感网技术,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安全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网络构建,网络构建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网络系统管理,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网络系统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监察,信息安全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管理与应用,(计算机)网络建设与开发,网站建设与开发,(计算机)网络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计算机网络构建,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构建技术,计算机网络教育,计算机网络及应用,计算机网络软件技术应用,信息安全与网络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计算机系统技术(网络方向),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应用,(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数据通信与因特网
55. 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教育,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及)应用(技术),计算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与应用,计算机技术应用;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信息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计算机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技术,计算机与经济管理,计算机数据库管理,数据库开发,数据库管理,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计算机与信息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商务信息学,信息计算科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信息技术与管理,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计算机经济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计算机信息技术与应用,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应用
56.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多媒体制作,数字游戏设计,电脑游戏技术,影视艺术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多媒体技术,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多媒体制作,多媒体与网络技术,计算机图形制作,计算机图像制作,图文信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媒体开发,动漫设计与制作,三维动画设计,游戏软件,计算机游戏开发,计算机多媒体,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应用,计算机系统技术(多媒体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图形图像制作技术,计算机图形图像(制作),数字多媒体(图形图像),数字媒体与制作,多媒体资讯科技,(计算机)游戏开发
57. 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教育,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及)应用(技术),计算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与应用,计算机技术应用;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硬件器件,计算机硬件设备,计算机控制,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硬件与外设,计算机电子工程,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与)邮政通信,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技术应用与维护,电子技术及计算机,电脑与应用电子技术,电脑与应用电子;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封装技术,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光电子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制造工程,真空电子技术,电磁场与无线技术,微电子技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物理工程,电信工程及管理,通信工程,通信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移动通信技术,程控交换技术,通信网络与设备,通信系统运行管理,卫星数字技术,通信线路,光纤通信,邮政通信,通讯工程设计与管理,电信商务,无线电技术,信息技术应用,计算机通信,计算机通讯,信息科学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移动设备应用开发,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电气信息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系统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智能电子技术,嵌入式系统工程,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嵌入式技术与应用,电器与电脑,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与邮政通信,数据通信与因特网,计算机邮政通信,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控制工程,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自动控制
58. 计算机专门应用类:办公自动化技术,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仿真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与经济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球信息系统,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电子商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计算机音乐制作,计算机办公应用(技术),航空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农业信息化,计算机信息与农业多功能性产业网络技术
59. 土建类: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土木与环境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城市燃气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教育,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硕士,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园林(风景园林方向),园林景观设计,城镇建设,建筑经济管理,建筑工程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公路与桥梁,园林工程技术,城镇规划,城市管理与监察,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卫生工程技术,机电安装工程,电力工程管理,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建筑水电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管理,物业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房屋建筑,建筑技术与工程管理学,道路与桥梁,土木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技术,土建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设计学,水工业技术,水务工程
60.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务工程,水文学与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水文与水资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与治河工程,水文自动化测报技术,水信息技术,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灌溉与排水技术,河务工程与管理,城市水利,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水利工程监理,农业水利技术,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水利工程实验与检测技术,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机电排灌设备与管理,水电站设备与管理,水工业技术
61.测绘类: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矿山测量,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测绘工程技术,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测量工程
62.环境生态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监察,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安全,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水质科学与技术,水土保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环境监测与保护,城市水净化技术,水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监测,农业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保,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与管理,环境规划与管理(原列在公共管理类中),环保设备工程,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63.环境安全技术类:安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灾害防治工程,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救援技术,安全技术管理,城市应急救援辅助决策技术,城市检测与工程技术,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
64.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资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制药(技术) ,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高聚物生产技术,化纤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炼油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涂装防护工艺,化工设备与机械,花炮生产与管理,火工工艺技术,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技术,生化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物分析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保健品开发与管理,技术监督与商检,药物质量检测技术
65.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交通运输装备类,公路运输类,铁道运输类,城市轨道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港口运输类,管道运输类
66.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67.交通运输装备类:交通设备信息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68.公路运输类:公路运输与管理,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路政管理,汽车运用技术,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城市交通运输,公路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机械控制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工程机械技术服务与营销,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公路工程管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交通运营管理,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69.铁道运输类:高速铁道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车辆,铁道机车车辆,铁道通信信号,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运输经济,铁道工程技术,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动车组驾驶,高速铁路工程及维护技术,道路与铁道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70.城市轨道运输类:道路与铁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71.水上运输类:航海技术,海事管理,轮机工程,水运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检验,航道工程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船舶舾装,船舶制造与维修,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船舶方向),航运管理
72.民航运输类:飞行技术,民航运输,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民航商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特种车辆维修,航空通信技术,空中交通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航空油料管理和应用,飞机制造技术,航空港管理,航空电子电气技术,飞机维修,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73.港口运输类:港口业务管理,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集装箱运输管理,港口工程技术,报关与国际货运,港口与航运管理,港口机械应用技术,港口物流管理
74.管道运输类:管道工程技术,管道工程施工,管道运输管理,油气储运工程
75.海洋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运载工具运用工程,水声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76.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酿酒工程,乳品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科学,食品工程,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机械与管理,食品生物技术,农畜特产品加工,食品卫生检验,食品分析与检验,食品加工及管理,食品检测及管理,酿酒技术,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乳品工艺,发酵技术,食品工艺与检测,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工艺技术,畜产品加工与检测,生物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方向),生物科学(食品方向),食品安全及检测,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
77.纺织科学与工程类: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服装,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丝绸技术,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新型纺织机电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纺织品设计,服装工艺技术,服装设计与加工,服装制版与工艺,服用材料设计与应用,服装营销与管理,服装养护技术,鞋类设计与工艺
78.轻化工类:轻化工程,染整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制浆造纸技术,香料香精工艺,表面精饰工艺,皮革制品设计与工艺,制浆造纸工程,制糖工程,发酵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轻工生物技术,植物资源工程,食品生物化学工程,塑料加工工程
79.包装印刷类:印刷工程,包装工程,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印刷设备及工艺,出版与发行,轻工产品包装装潢设计,电子出版技术,版面编辑与校对,出版信息管理,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丝网工艺,数字印刷,设计学
80.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航天运输与控制,质量与可靠性工程,飞行器设计,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航天工程,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
81.武器类:武器系统与工程,武器发射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信息对抗技术,装甲车辆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82.工程力学类: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分析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
83.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系统工程,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实验技术,生物化工工艺,微生物技术及应用,病原生物学生物工程,微生物学与生化药学
84.农业工程类:农业硕士,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85.林业工程类: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林产科学与化学工程
86.光学工程类:光学工程
87.核科学与技术类:核能科学与工程,核燃料循环与材料,核技术及应用,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核科学与技术,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工程物理,核化工与核燃料
88.基础医学类: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生理学,航空、航天和航海医学,运动人体科学,医学实验学,分子生物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89.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妇幼保健医学,卫生监督,全球健康学,卫生检验,妇幼卫生,营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军事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妇幼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硕士
90.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五年制),眼视光学(五年制),精神医学,放射医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口腔医学,病理学,康复治疗学(五年制)
91.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眼视光学(四年制),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四年制),医学检验,医学美容技术,医学生物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营养,医疗美容技术,医疗仪器维修技术,实验动物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康复工程技术,临床工程技术,生物医学工程,重症医学,移植医学,医学影像学(四年制),化妆品技术与管理,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工程,假肢矫形工程,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92.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壮医学,哈医学,中医硕士,中医文化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耳鼻咽喉科学,中医骨伤科学(含:推拿),针灸学,中医文献,医古文,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康复学,临床心理学,中西医结合康复学
93.法医学类:法医学
94.护理学类:护理学,助产,护理,社区护理
95.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社会发展与药事管理学,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化学,海洋药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应用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药物制剂技术
96.中药学类:中药(学),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蒙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生药学,中药制药,维药学(药剂方向) ,中药鉴定与质量检测技术,现代中药技术
六、农学大类
97.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学),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植物)种质资源学,茶学,烟草(学),应用生物科学,农艺教育,园艺教育,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农业生物技术,作物学,生物防治,果树学,植物病理学,植保经济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持续发展与推广学,蔬菜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药学,植物检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作物,园艺,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食品加工与安全,种业),茶叶生产加工技术,中草药栽培技术,烟草栽培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茶艺,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药用植物栽培加工,食药用菌,园艺技术,花卉与景观园艺
98.森林资源类:林学,园林,森林保护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林业硕士,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森林资源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森林生态旅游,林产化工技术,木材加工技术,森林采运工程,商品花卉,森林工程技术,城市园林,林副新产品加工,城市园林设计与花卉,观赏园艺,现代林业技术
99.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蚕学,蜂学,草业科学,畜牧,动物科学与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特种动物养殖,蚕桑技术,实验动物养殖,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养殖,草业)
100.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检验,兽医(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硕士,畜牧兽医,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兽药生产与营销,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宠物医学
101.水产类: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族科学与技术,捕捞学,渔业资源,水产养殖,水产养殖技术,水生动植物保护,海洋捕捞技术,渔业综合技术,城市渔业,淡水渔业
七、军事学大类
102.军事学类:政治经济学,政治学,国际关系与安全,军事外交,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外国军事),军事历史,应用数学,军事气象学,军事海洋学,军事心理学,管理工程,系统工程军事思想,军事历史,战略学,军事战略学,战争动员学,军事硕士
103.军事机械装备类:车辆运用工程,油料储运工程,舰船动力工程,核动力工程,电力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雷达工程,导航工程,军用光电工程,航空反潜工程,侦测工程,信息研究与安全(密码学),密码装备工程,仿真工程,指挥自动化工程,国防建筑学,土木工程(机场工程),野战给水工程,国防建筑设备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濒海工程,军用材料工程
104.军事测绘遥感类:测量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工程物理,生化防护工程,国防工程与防护,伪装工程,舰船与海洋工程,飞行器系统与工程,空间工程,兵器工程,导弹工程,弹药工程,地雷爆破与破障工程
105.军事控制测试类:火力指挥与控制工程,测控工程,无人机运用工程,探测工程
106.军事经济管理类:军队财务管理,装备经济管理,军队审计,军队采办,军事组织编制学,军队管理学,部队政治工作,部队财务会计,部队后勤管理,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学,后方专业勤务
107.兵种指挥类:炮兵指挥,防空兵指挥,装甲兵指挥,工程兵指挥,防化兵指挥,联合战役学,军种战役学,合同战术学,兵种战术学,武警指挥
108.航空航天指挥类:航空飞行与指挥,地面领航与航空管制,航天指挥
109.信息作战指挥类:侦察与特种兵指挥,通信指挥,电子对抗指挥与工程,军事情报,作战信息管理,预警探测指挥,作战指挥学,军事运筹学,军事通信学,军事情报学,密码学,军事教育训练学
110.保障指挥类:军事交通指挥与工程,汽车指挥,船艇指挥,航空兵场站指挥,国防工程指挥,装备保障指挥,军需勤务指挥,军事装备学
备注:本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审核备案后于次年进行更新。
附件3
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单位:
    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印发)。
    二、下列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1、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属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2、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我省“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人才及其家属;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4、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5、党政机关分流人员;6、同类型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7、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流动到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流动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各有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从省外、海外引进紧缺急需的人才。
    三、为了充分体现对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所做贡献的肯定和激励,各部门和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对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予以适当照顾:
    (一)对有突出贡献(指获得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的运动员和荣立一等功的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可采取考核方式予以接收聘用。
    (二)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人员空缺情况,需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从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中补充工作人员的,可提出招聘方案,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采取面向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的有限竞争招聘考试方式进行。
    (三)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2、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四、从2006年1月开始,事业单位以考核方式补充工作人员统一填报《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凭省人事行政部门签章的《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有关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五、委托我厅进行人事管理的中央在闽单位,应按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补充工作人员。
附: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2、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6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人 事 部 部 长 张柏林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 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八条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
    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九条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二十一条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第五章 聘 用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第二十三条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十条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第三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公开招聘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4
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
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1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加强我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现就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通知如下:
一、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笔试总分加5分。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年内报考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既可按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
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直接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对于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留在服务县(市、区)街道(镇)工作的毕业生,由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选聘在相关街道(镇)所属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
六、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专门职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位。
七、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加分和专门职位招考优惠政策。
八、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5
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
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
莆政办〔2012〕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意见》(闽委办〔2012〕73号),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的待遇,体现各级政府对计生光荣户的关心和关怀。根据市委会议纪要[2012]25号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22号精神,决定市、县(区、管委会)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给予莆田籍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2分并计入总分的待遇。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计生优惠政策,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更多有利于计生户子女成长的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计生利益导向作用,切实转变旧的婚育观念,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上新水平。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6
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
(莆委办〔2010〕64号)
各县区委(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切实解决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问题,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1、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尚未就业家属子发女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并符合岗位设置的条件,实行笔试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分值(按100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为:
(1)两院院士的家属子女加30分;
(2)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的属子女加28分;
(3)国家“863计划”、“973计划”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的家属子女加25分;
(4)国家有突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的家属子女加20分;
(5)担任国家科技攻关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以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以上、学部委员的教授给专家的家属子女加18分;
(6)相当于长江学者成就奖的教授专家的家属子女加15分;
(7)获得相当于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教授级第一完成人的家属子女加10分;
(8)教授、博士的家属子女加5分;
加分分值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
2、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已就业的,可按同类性质单位随调,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3、对家属子女不符合事业单位设置条件的,引进单位可自行聘用,不列入编制内。
4、莆田学院内现有的教授、博士研究生的家属子女,符合事业单位招考岗位条件要求,具备上述条件可享受同等待遇。
5、过去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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