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四、招聘方法

(一)笔试:4月14日全省统一笔试。

(二)面试:经复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1.学科面试采用片段教学(100分)方式:现场抽题、备课,进行片段教学;

2.选题范围:小学:4—5年段(下册) ;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下册);幼儿园:中班(领域活动指导)。

具体面试时间在屏南县政府网通知。

(三)考试总分计算:应聘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省统考的成绩先折算100分制)占50%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占50%的比例合计,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点。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五、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时,或考生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报考同一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或体检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二)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六、监督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其他事项

1.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 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7月上旬,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3.承担“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招募任务的市、县(区)须安排一定比例(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以上享受笔试加分的材料,须在3月28日之前向教育局人事股提交,逾期责任自负。

4.新招聘教师必须在我县服务五年。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