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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福建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建阳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现就做好2019年建阳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9年建阳区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教师149人,其中中学15人、小学116人、幼儿园18人。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9年建阳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详见附件2)。

6. 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 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2019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⑥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⑦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⑧本辖区在编教师(含“人才·南平校园行”已入围考核对象及已签订三方协议对象);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毕业证书,必须在2019年3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3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建阳区属学校教师,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期满合格证书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建阳区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建阳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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