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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福建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结合学校师资需求情况,洛江区教育局决定组织2019年洛江区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在编教师12名,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2019年3月26日前办理完成入编手续的洛江区在编教师;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2019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持香港、澳门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三)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公办在职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在职教师:

(1)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8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3月26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3)从事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市、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或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19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19年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ljjyrs@163.com,进行预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阶段、大学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贤街36号);报名联系人:黄老师(05952263331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复印件;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在职教师应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相关奖项或称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教师应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资格复审前未能提交完整,视为自动弃权;

6.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7.民办在职教师还应提供相应的职称等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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