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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布招聘信息
方案核准后,招聘公告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清市人事人才网、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清市人民政府子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fq.fuzhou.gov.cn/xjwz/zwgk/gggs/zkzpgg/)、福州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fuzhou.gov.cn/)向社会发布。
(三)报名、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名、资格审核,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招聘考试办法
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各岗位面试工作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福清市教育局共同负责。
(1)面试的形式。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采取编写教案和片断教学方式。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30分钟)、片断教学(12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2)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参考人员及面试评委一到面试考场即收缴手机等通讯工具,参考人员抽签情况由监察人员专门保管。候考室、编写教案室、面试室相互隔离,各楼层通道均安排专人维护秩序,做到待考人员不与已考人员、评委等接触。面试评委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参考人员到达面试室,面试评委即不得离开工作岗位。面试过程要求独立评分,评委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各面试室实行全程监控,同时安排监察人员对面试全程进行监督。
(3)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安排专人介入监督。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做为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并当场报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及以上。各科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5)面试成绩公告。面试成绩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清市人民政府子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fq.fuzhou.gov.cn/xjwz/zwgk/gggs/zkzpgg/)公布。
(五)组织考核: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成绩并列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核办法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重点考察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与能力。
四、体检办法
按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应是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公示前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一次性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清市人民政府子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fq.fuzhou.gov.cn/xjwz/zwgk/gggs/zkzpgg/)”内公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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