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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时应由本人现场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皆需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8)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9)近5年年度考核表;

(10)近3年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CN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及刊物封底、新闻出版署的检索页,论著需提供论著封面、目录、封底、新闻出版署的检索页,课题需提供开题证书、结题证书);

(11)主要荣誉证书。

其中(2)-(11)项须提供原件校验及复印件一份,提供的相关材料请依序装订成册。

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湖里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ledu.gov.cn/index.do,下同)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二)考试

考试由湖里区人才办、湖里区教育局确定专家组成员,湖里区教育局负责考务组织,按岗位分类进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相加。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岗位专业素养。

2.面试

面试采取课堂教学、答辩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课堂教学测评占50%,答辩占5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含80分)。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或具有省级特级教师称号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湖里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三)体检

体检由湖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怀孕的报考者可待分娩后体检)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的7天内向湖里区教育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湖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湖里区人才办、湖里区教育局组织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本次招聘中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和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均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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